发布单位: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专技岗-红安县事业单位,专技岗(硕士)-红安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博士)-红安县事业单位,党校教师-红安县事业单位,管理岗-红安县事业单位,管理岗(硕士)-红安县事业单位,医师岗-红安县事业单位,医师岗(硕士)-红安县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红安县事业单位,中职专业课教师-红安县事业单位
工作地点:黄冈
职位数量:20
招聘人数:33
报名截止日期:2025-04-0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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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湖北省红安县事业单位2025年引进33名专业人才公告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两个更好”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中共红安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符合红安事业产业发展和用人岗位需要的部分国内高校(详见附件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境)外QS2025年排名前200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计划招聘引进33人,涉及13个部门20个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根据人才专业,结合职能职责,双向选择事业单位,招聘引进人数不限。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在红安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引进方式、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引进方式
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岗位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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